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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活埋老人”事件性质极端恶劣,必须严惩

时间:2021-10-15 14:44:47 点击: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一起故意杀人案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警称:5月2日晚上其丈夫马某将婆婆王某(马某母亲)用手推车拉出去以后,至今未归。接警后,靖边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将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案突击审讯。据马某交代,其将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埋至靖边县城南万亩林一处废弃墓坑内。确认地点后,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中途听见隐约的呼救声,经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被害人王某救出,并立即送医救治。

接到公安局通报后,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马某故意杀人案。在查看现场和听取侦查机关案情汇报后,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并就案件下一步证据收集、侦查方向和取证应注意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目前,被害人王某生命体征平稳,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9年4月19日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马某某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0年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5月2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将母亲王某某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案件发生后,靖边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案情简介

儿子不堪照顾母亲压力将其遗弃至废弃墓穴

当地警方表示,老人本是靖边人,但第二任丈夫是甘肃的,户籍迁过去了,后来又回靖边居住。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儿子,此前老人和二儿子居住,但二儿子去年生病无力照顾,转由大儿子照顾。可能是照顾得嫌烦了,就做出这样的坏事,老人的儿媳妇回家找不到老人报的警,嫌疑人平时在县城打工居住,农忙时回老家务农。

据陕西华商报报道,据马某初步供述,弟弟生病后,大约是从2019年的九十月,他将母亲接来家中照顾。因为母亲行动不便,双腿很难站立,家人也没有护理经验,平常就是给端一碗饭吃,母亲大小便都是在炕上解决,不太讲卫生,所以经常搞得家里臭气熏天。伺候七八个月下来,马某自己也很难受,母亲还发脾气骂他,他不堪心理压力就有了遗弃母亲的念头。

马某交代,他之所以选择靖边县城南万亩林,是因为此处离他所住的张家畔街办新盛巷的家比较近,他平时经常在这附近捡拾柴火,对案发地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而且这个地方有现成的废弃墓穴,所以才铤而走险地干了这件伤天理的事情。

医务人员:老人经救治后生命体征稳定,能与人正常沟通

据靖边县中医院工作人员介绍,老人送来医院时,身体十分虚弱,因为缺氧导致神志不清楚,但有意识。经过救治,目前其生命体征比较稳定,已经能够正常与人沟通,在5月6日还配合警方问话。“老人的求生欲望还是很强烈的”,下一步,老人将会在医院内科进行治疗。

老人不愿“扬家丑”,担心儿子被法律惩处

5月7日晚,老人的侄子王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马某)媳妇和弟弟还有我母亲现在在医院照顾我姑姑,我明天会去医院探望姑姑。”王先生表示,姑姑这把年纪了,现在最怕儿子马某被判刑。

办案民警也透露,老人似乎并不太关心自己的身体,想的最多的还是怕儿子承担法律的惩处。有三个细节可以佐证老人的心态:

一是,5月5日,民警挖开墓穴口救出老人时,老人当时担心民警追究儿子马某的责任,就谎称是自己爬进墓穴的,这样说也是出于对儿子的本能保护。在民警一再追问下才承认是儿子干的。

二是,从办案警方处了解到,在接受问询时,老人话里话外都在担心儿子会不会被重判。

三是,老人私下曾暗示家人,家丑不外扬,要求家人不要对外声张,更不要接受媒体采访,担心儿子马某会成为众矢之的因此被加重判罚。

事件进展
两部门:“活埋”老人令人发指,必须依法严惩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发生一起“活埋”老人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埋在废弃墓坑内,警方接警后已将老人救出,马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表示,马某某“活埋”老人行为突破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性质极端恶劣,必须依法严惩。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高度关注此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已派员赴靖边县了解情况,做好获救老人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安排老人后续生活。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老年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一直致力于推动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但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营造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任重道远。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继续推动宣传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 | 光明网、新京报、工人日报、国家卫健委官网、陕西华商报、靖边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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